國泰空姐陳小姐於上月31日,將放有護照、航空證件等個人物品的行李篋,放置在國泰城儲物室。昨日她返回上班並打算取回行李篋,但遍尋不果,於是詢問保安部,赫然獲告知昨凌晨2時至4時有清理行動,行李篋已被棄置到小蠔灣的北大嶼山廢物轉運站。
陳小姐於是到轉運站查詢,獲職員協助翻看閉路電視片段,惟未有發現,報警又不獲受理。她形容事件「不可思議」,對公司直接將員工放有個人物品的行李篋棄置難以置信。
她稱清理行動目的為騰出空間供港龍員工暫存行李,估計目前至少有13名受害人,部份人為外籍員工,逾十個行李篋被棄置,她指其中一人的行李內更放有一隻價值10萬元的手錶,直言眾人相當難過。
據了解,國泰於上月31日發內部公告,通知員工需保持儲物室整潔,當中提及儲物室只供空中服務員暫時放置工作用的物品,物品不能存放過夜,否則會被標籤及捨棄(dispose of)。但陳小姐稱未有收到相關通知,直至昨日始發覺行李篋被丟棄,又指以往即使公司有清理行動,亦會將行李放置一旁等待認領而非直接棄置。
國泰發言人回應查詢時表示,涉事的儲存空間一向不是行李儲物室,只是供機組人員在報到值勤至登機期間臨時擺放隨身行李,強調進行清理行動的兩個月前,已多次通告有關事宜。發言人指,職員如有疑問及需要協助,可聯絡部門主管,但未回應被清理的行李下落。
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副主席黎玉嬋表示,工會暫時未收到會員求助,她指公司早前已於內聯網發佈有關清理行動通知,相信個別會員未有為意釀成事件。
對於員工存放公司私人地方的物品被清理,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受害員工可控以公司盜竊,但他表示,若公司預早發出通知,列明在某期限前會清理儲放物品,並得到員工的同意,例如將通知送達到員工的電郵等,便能基本滿足責任。
■記者李晟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