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林日安為救生員,與妻兒同住沙田美城苑,在深水埗泳池當值。資深救生員郭紹傑指,林是游泳教練,教授小朋友游泳,平日見到林,彼此有打招呼,但不大熟絡,惟與林平日相處,感到他為人善良。康文署證實林為該署救生員,稱對其離世表示難過和惋惜。
昨中午近12時,40名機動部隊及8名重點搜索隊聯同新界北交通特別調查隊人員,在車禍現場兩邊搜索,機動部隊搜索路邊草叢,重點搜索隊則縋繩到山坡下搜索,目標是找尋車禍後失蹤的車cam。搜索行動至下午5時結束,其間,警方撿獲一個電單車死氣喉,以及一部沾有泥濘的手機,調查後相信手機與案無關,列拾獲財物案。3名男女親友在現場路祭,有人傷心哭泣。
大律師陸偉雄稱若在嚴重交通意外後,有第三者擅自取走攝下車禍真相的車cam及把它丟棄或破壞,會有妨礙司法公正及刑毀之嫌;但若是車cam主人,他是有權丟棄車cam及拒絕向警方交出車cam影片,但警方可向法庭申請搜查令,由法官決定是否容許警方撿走涉案車cam影片。陸指一旦警方正式向事主要求撿走車cam影片,事主雖可拒絕,而結果需等候法官定奪,但已不能隨意破壞或銷毀車cam影片,否則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
■記者金敏琍、劉永明、簡明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