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師墮斃 家屬可控校長校董疏忽 亦可求開死因庭

蘋果日報 2019/03/11 21:10

馮偉華死因庭死因研訊教協疏忽工傷基真小學民事索償莊耀洸林麗棠羅婉儀李東海小學

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林麗棠疑不堪工作壓力,上周三(6日)於校園內墮樓身亡,死者林麗棠父親日前含淚訴說,要為女兒申冤。有律師指出,家屬可循民事,控告校長羅婉儀和法團校董會疏忽,導致林老師死亡,亦可去信警方、律政司和司法機構,要求召開死因研訊,討回公道。教協會長馮偉華表示,暫時未接觸到死者家屬,家屬如有需要,教協的義務律師可提供法律意見。
本身是律師的教大高級講師莊耀洸表示,僱主有責任維護員工有安全的工作環境,若僱主不合理對待員工,包括大量工作、胡亂責罵等,令員工壓力過大,引致抑鬱,甚至精神崩潰,可遭入稟索償。英國曾有案例,學校因大增老師工作量,加上校長作風專橫,令老師過勞和患抑鬱症,校方卻不減輕其工作量,令老師精神崩潰,最終學校被裁定疏忽,違反對員工的照顧責任而要賠償。莊續稱,若員工在工作期間,因不合理的激烈批評,甚至受相當侮辱的語言攻擊,而導致抑鬱,甚至精神崩潰,亦有案例可獲工傷賠償。
莊耀洸指,若老師遭校長不合理對待,家屬亦可控告校長本人,而法團校董會身為僱主,有轉承責任,同樣有機會被控告;至於辦學團體,則要視乎其在此事的角色,例如是否未有妥善跟進投訴而導致慘劇等。
莊認為,教師在學校工作時受欺凌,值得社會正視,而案件亦涉及公眾利益,值得召開死因庭跟進,即使法理上的死因是自殺,死因庭過去亦曾在基真小學學生墮樓等具爭議案件,建議如何避免類似慘劇。莊指出,家屬可去信警方、律政司和司法機構,要求召開死因研訊,但由於此事仍有很多疑團,若召開死因研訊,會由警方負責搜證,也會傳召證人出庭作供,能還原真相的機會較大,家屬亦更能掌握提出民事訴訟的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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