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銘漢及龍偉麒案發時是明記鋼鐵的工人,該公司是屯門一個私人住宅發展項目的承辦商,負責安裝玻璃幕牆及進行外牆工程,二人協助明記鋼鐵為該項目招聘工人。
控罪指,蕭及龍涉嫌於2016年4月至11月期間串謀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先後收受3名求職者合共4.3萬元非法回佣,作為協助他們獲明記鋼鐵僱用及繼續受僱的報酬。蕭另涉嫌向第4名工人每個工作日索取200元非法回佣。明記鋼鐵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有建築業界人士指出,招聘收受回佣是業界行規,「建築公司要透過判頭搵人做嘢,會容許判頭收取俗稱人頭稅嘅回佣,一般每個工人每日為20至50元,由公司畀。另外判頭可以收取工人回佣,部份可以係人工嘅兩至三成,但一定要預先獲公司同工人同意先得。」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