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灼東指警方抄牌後,短時間內會把車牌資料及抄牌日期等資料輸入電腦,故在告票電子繳款號碼加入車牌號碼是可行的,可使繳款號碼變得獨一無二,不法者難騙無辜車主代交罰款,當局亦毋須花錢大幅更改電腦系統。
他又稱,不少先進國家抄牌程序早已電腦化,外國警察用儀器掃描車牌後,可即時印出車主資料及發告票,相對上本港抄牌系統太落後。賴認為運輸署有車主的聯絡資料,故建議把系統升級,在抄牌、交罰款、逾期未交罰款等三個時候,都發出手機短訊通知車主。
除可幫助車主發現假告票及避免忘記交罰款,亦有助車主揭發其他罪行,例如失車被抄牌等。據稱,警方預料最快後年全面引入電子手帳抄牌,取代現時手寫「牛肉乾」。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