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食亂象丨廣州擬禁餐廳設最低消費 違者最高罰逾千元
惜食亂象廣州最低消費罰款
為配合當局惜食令,廣州擬禁止餐廳設最低消費,違者最高可被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人民幣(下同,229至1,145港元)以下罰款。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周五(18日)就《廣州市反餐飲浪費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市民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意見稿擬禁止餐飲商家設置最低消費,提出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反餐飲浪費制度,積極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明示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不設置最低消費額或者以包間費等方式變相設置最低消費額。
意見稿還要求餐廳根據消費者需求,提供半份、小份、少量組合等節約要求的餐品,培訓侍應點菜,根據消費者用餐需求在訂餐、點餐、加餐等環節提醒適度點餐,不誤導、誘導消費者過量點餐。
餐廳需貼上節約用餐標記、不可誤導或誘導消費者過度點餐,不可拒絕打包,違者可被處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57至572港元)罰款。
針對網絡吃播監管,要求網絡直播平台制訂平台服務協議,加強審核美食直播內容,及時制止網絡直播者從事直播浪費食物的行為;網絡直播者也應遵守法律法規,傳播健康文明餐飲文化,不得從事假吃、催吐、獵奇等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的直播行為。
意見稿規定每年8月第一周為本市反餐飲浪費宣傳周,在宣傳周廣州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商務、文化廣電旅遊、教育、發展和改革、農業農村等部門組織開展反餐飲浪費主題宣傳活動,並將反餐飲浪費納入世界糧食日、全國糧食安全宣傳周等活動內容,在全社會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氛圍,新聞媒體、學校也要配合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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