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三罷堵路藏三支汽油彈 專業教育學院女生認罪囚一年
汽油彈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黎明行動
兩名年輕男女在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及三罷當日清晨,被指在大埔廣福邨迴旋處投擲膠柱,被控阻街。其中女被告被搜出背囊內有三個汽油彈,她今承認阻街及《公安條例》下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求情指因感到絕望才以違法手段尋求公義,終被判監12個月。
女被告陳正亭(21歲)為專業教育學院三年級生,她承認在大埔廣宏街管有汽油彈,另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的傳票,控罪指她在大埔公路元洲仔段迴旋處犯案。案情指警員駕駛自己私家車途經現場時看見被告堵路,通知同袍截查及搜袋,發現三個汽油彈。
辯方求情指被告年幼時驗出IQ高於大部份同齡小童,但有衝動發展障礙和專注力不足。她已作反省,認為衝動不可作開脫理由,仇恨亦不能解決問題,但當時發生爆眼少女事件、中大攻防戰、周梓樂墮樓等,激發被告內心憤怒。她與年輕人感到絕望才以違法手段尋求公義。
被告今年2月年屆21歲,辯方指案件因疫情關係受阻延,未能在被告年滿21歲前作判刑,希望酌量扣減量刑起點,令還柙已7個月的被告能即時獲釋。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指,被告帶同三個汽油彈到現場,有可能分發給別人,罪責不低,判監12個月。被告須服刑。
男被告鄭塏臻(20歲)為港大二年級生,否認阻街傳票及一項襲警罪,排期下月27日開審,料審兩天。控辯雙方下月13日作審前覆核時,料會處理襲警控罪警員的匿名令爭議。
另外,16歲姓翟男學生在去年10月13日「十八區開花」示威中,在大埔超級城B區管有4袋膠索帶,原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控方今同意以守行為處理,男生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12個月,控罪撤銷。
據知,警方截查後本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男生,及後未有檢控該罪,而律政司一方基於男生年輕、無案底,亦只涉藏有膠索帶,終同意以守行為處理。
【案件編號:FLCC5001/19、673/20、FLS342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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