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滙豐銀行前高層人員陳清曉(圖),控告他涉嫌收受一筆6萬美元(約46.7萬港元)賄款,以多次批核一名銀行客戶的信貸申請。據了解,46歲的陳清曉為台灣人,06年因應滙豐拓展台商業務調派來港,涉嫌向他行賄的台商則在內地開廠生產NewBalance等品牌運動鞋。
陳清曉案發時任職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工商業務部高級副總裁,前日被控一項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暫准保釋,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控罪指被告於07年6月收受一名台灣客戶提供的6萬美元,作為多次推薦或批核兩間公司申請滙豐信貸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