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揮警棍扑市民列「糾紛」 事主搵投訴警察課

蘋果日報 2019/12/03 21:11

深水埗休班警陸偉雄

一名休班警前晚在深水埗疑因爭路與途人發生爭執,其間取出伸縮警棍,攻擊途人腿部。多名防暴警事後到場,將被打的途人帶上警車查問,其後雙方和解,警方僅列糾紛處理。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警方指現階段不作評論。
《蘋果》今日就事件再三向警方求證,案中的52歲姓潘男子是否休班警,以及潘在生命未受威脅情況下,便隨意取出警棍攻擊途人,是否濫用暴力及違反守則,惟警方只是回應「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現階段不作評論。」警方回覆中說明投訴警察課已接獲投訴,即暗示潘為警員,但始終不肯正面回應潘是否休班警。另外,警方亦未有解釋為何休班警可隨意取出伸縮警棍攻擊途人,而案件只列作糾紛,沒有任何人被捕,顯示案件中未有人違法。
警方今年9月初增購一萬支伸縮警棍發放予休班警員,引起外界擔心警員濫暴升級。警方當時曾強調,休班警使用警棍時等同執行職務,須表明身份及使用警棍前要盡可能預先警告。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當時更指,若有休班警員要用警棍,必定是有人違法,「休班同事唔會無啦啦攞個裝備出嚟玩」。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雖然休班警自9月起開始配備伸縮警棍,但只能在合適的情況下使用,「如果休班警受襲,當然可以使用伸縮警棍,但貿然使用伸縮警棍,除非有一個好好解釋,否則畀一支伸縮警棍佢,並唔代表佢可以濫用」。
他又指休班警遇到交通事故後,最合適的做法便是報警,等警方派員到場處理,並不是代表休班警能隨時使用伸縮警棍,「休班警其實同普通市民冇分別,我認為有交通事故,應該報警求助,等獨立人士調查事件,而不應用自己的方法去解決問題,包括使用伸縮警棍」。他又質疑休班警使用伸棍攻擊途人腳部是否合適,「呢個係咪一個合適的做法,呢個係咪對等呢?呢個係咪應該做嘅嘢呢?」。
陸偉雄擔心休班警配備伸縮警棍,會導致濫用警棍的機會上升,認為警方需要制定清晰的指引,讓警員清楚知道甚麼情況下才可使用警棍,而且使用伸縮警棍後,休班警需表露自己警員的身份,包括警員編號及委任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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