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政府真的能找出一個「合理」的團費,規管旅行社收費並不能杜絕不良商號與旅行社合謀「劏客」的情況,卻把一些本來有着成本優勢、利用價格作競爭策略的正當旅行社一網打盡。「劏客」旅行社收低於成本的團費,並不代表收低於成本團費的旅行社全都會「劏客」。更何況在旅遊市場,行程千變萬化、產品價格波幅大,官僚機構根本無從掌握所有市場資訊來制訂一個「合理」團費。在這樣的情況下,武斷地把所有收取低於成本團費的旅行社都定性為「毒瘤」來加以禁止,實在不公平。
歸根究柢,旅行社與不良商號狼狽為奸,主因並非零團費,而是內地遊客對香港購物陷阱的訊息不足,欺騙遊客的不良商戶才有機可乘。既然明白了因果關係,我們便應該知道取締零團費或制訂「最低團費」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方法,甚至因騙子的魚餌繁多,變成既不治標亦不治本。打擊「劏客」,惟有促進「被劏者」獲得訊息的機會、加重「劏客」的刑罰和執法力度。政府每天在電視提醒市民要提防祈福黨、借電話黨等騙徒,難道就沒有勇氣、沒有辦法令內地遊客明白香港有不法商人這個事實嗎?
黃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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