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續指,留意到外資流入本港規模較以住增加,本港政府已推出壓抑樓市的措施,以減低泡沫風險及資產價格的波動。他認為有關措施是臨時、有效而且是必須的。而內地亦高度重視,並將密切留意資本流向,因資金流出流入是長期的風險。而新興經濟體亦需維持經濟增長及就業情況穩定,以提高風險意識。
另外,早前有銀行的理財產品出現違約,中銀監計劃加強有關產品監管,劉明康認為,銀行理財產品需要得到適當監管,而出售予普通市民的產品需要更高的監管要求。而他個人認為有三個準則,第一是銀行在發行理財產品時成本可以算,第二是風險要可控,而第三是信息要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