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員涉收賄帶毒品入監被捕

蘋果日報 2004/01/27 06:00


【本報訊】懲教署再有職員被揭發涉嫌受賄替囚犯帶違禁物品入監獄。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一名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涉嫌收受一名囚犯至少一萬元的賄款,在年三十當日替對方攜帶約一千粒軟性毒品「藍精靈」和報章「波經」等物品進入監獄,當場被廉政公署人員拘捕。

分拆小包放入褲袋
據了解,廉署上月中接獲懲教署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至上星期三年三十當日時機成熟,採取行動,到赤柱監獄拘捕該名二十多歲的懲教人員,並在他身上搜出懷疑帶給該名囚犯的物品,除一千粒懷疑「藍精靈」外,還有一份刊有足球賽事賠率的報章、兩包即食麵和多包味精粉。
據了解,當時該名懲教人員涉嫌將「藍精靈」分成數小包,放在褲袋內偷運入監;涉嫌行賄他的囚犯則相信是「接頭人」,原擬在收到丸仔後,再與其他囚犯瓜分,不排除當中涉及毒品買賣。廉署又同時拘捕一名五十多歲女子,懷疑她曾協助將有關賄款存入涉嫌由該懲教人員控制的銀行戶口內。
據悉,懲教署事後安排一批囚犯驗尿,其中一人呈陽性反應,已被單獨囚禁,接受進一步調查。有消息指,藍精靈等精神科藥物在內地的售價約為兩元一粒,但在獄中被炒至三數十元一粒,拆家利潤甚豐。
廉署表示,懲教署在案件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合作及協助。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等候進一步調查。懲教署發言人則以案件仍在調查中為理由,拒絕評論。過去曾發生懲教人員受賄替囚犯帶物品入監的事件,懲教署半年前加強對職員檢查,所有人員進入監獄時,均須接受X光儀器檢查。

署方加強檢查職員
懲教人員總工會主席黃偉雄回應時指出,懲教人員進入監獄時,要經過金屬探測器等保安檢查,但這些儀器不能偵測到精神科藥物等違禁品,但沒有理由要求每名職員接受搜身。
他指出,這類案件其實很易被察覺,因署方會不時「巡倉」,若在囚犯處搜出違禁品,當局追查下要抓出私通囚犯的職員並不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