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領班就管有偽製紙幣定罪提上訴 重申道具鈔票難與真鈔比擬
演藝界張偉全保管偽製紙幣道具鈔票
金像電影《樹大招風》道具領班張偉全因管有22.3萬張拍戲時用的道具鈔票,被裁定保管偽製紙幣罪成,判監4個月,緩刑兩年,有關定罪引起電影業界嘩然。張今就定罪於高院提出上訴,認為涉案道具鈔票正反兩面均印有「道具」兩字,難與真鈔比擬。而到場旁聽的香港電影導演會永遠榮譽會長吳思遠散庭後直言:「拎道具銀紙同真鈔去比較,係一個笑話。」
香港電影導演會永遠榮譽會長吳思遠、資深電影工作者張同祖及田啟文(田雞)等人均到庭支持今次上訴。法官需時考慮需否檢視本案全部道具鈔票,稱若檢視後發現有問題,將會聯絡律政司及上訴方,於10月12日開庭處理;否則,案件一旦有裁決便會通知雙方,案件押後裁決。
吳思遠表示電影業仝人對案件表示關注,認為警方拘捕上訴人張偉全不公,原審裁決同樣不公,行內所有人均支持張上訴,「而家起訴我哋,係因為(道具鈔票)仿真度高,但高極呢啲鈔票都係冇水印,有道具兩個字,紙質一摸係A4滑溜溜,點可以同偽鈔相提並論?我哋好困惑,香港電影係咪要再拍落去?」
吳指電影拍攝追求迫真,「但呢個真同實際係唔會一樣,好似撞車睇落要真,流血睇上要真,但呢啲真,同真實係唔同」,認為政府沒有考慮電影特殊需要,「拎道具銀紙同真鈔去比較,係一個笑話」。
吳希望本案會有一個好結果,並透露日前已與特首林鄭月娥開會商討日後電影道具的安排,希望政府大力支持電影業,但坦言與政府暫未定下任何相關準則。
上訴方今指,原審裁判官未有檢視案中道具鈔票,僅稱已參看相關樣本,但又未有透露樣本數目,及哪些涉案道具鈔票屬為樣本,程序上並不適當。大狀並認為,原審裁判官指道具鈔票外貌與真鈔相似因而定罪,實屬不穩妥,指道具鈔票的紙質、形態亦同樣重要,「一模一樣嘅印刷,印係膠片、毛巾,就變得唔合理,仿冒唔到」,直言:「連專家證人都話(本案道具鈔票)質素平平,最多只可以話呃到觀眾。」
律政司則認為原審裁判官無需逐張檢閱涉案道具鈔票,依靠專家報告及樣本亦同樣可以,而且上訴人自辯時亦提及貨倉地方淺窄,但都保存涉案道具鈔票達兩年半之久,「明顯呢啲道具鈔票係有用,睇落去可以當真鈔先keep」。
律政司又引用原審時主控詢問上訴人,道具鈔票上「道具」兩個字印在何處,連上訴人都要看了三數秒,才可指出「道具」兩個字在哪裡,「現實社會真係有啲市民好易俾人呃,睇個樣似就以為係真,唔係個個市民都知真鈔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