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死12傷】陝西中學外狂斬學生 兇徒今執行死刑
殺人米脂趙澤偉
陝西榆林中院發佈公告,陝西米脂「4·27故意殺人案」兇手趙澤偉於今日執行死刑。趙澤偉因工作、生活不順而心生怨恨,自認為是米脂縣第三中學就讀初中時受同學嘲笑致其心理受挫所致,遂對初中同學產生報復洩憤惡念,在今年4月27日,持刀在中學門外狂斬中學生,造成9死12傷。榆林中院7月一審判其故意殺人罪死刑,今日執行。
7月10日,榆林中院判處被告人趙澤偉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趙澤偉當庭表示上訴。7月11日送達刑事判決書。送達後趙澤偉於當晚7時38分向米脂縣看守所提交「不上訴書」,其上寫明:「我選擇不上訴,我對不起死者家屬和他們的孩子,他們承受了世界上最大的痛苦。那麼多受害人的痛苦,我難以原諒自己的罪。」
7月23日榆林中院法官前往米脂縣看守所確認其不上訴決定,翌日榆林中院依法將該案報送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復複核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