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個戶口被人盜用,已按網絡商指示報警,但係之後佢哋又互相推卸責任,兩邊都話唔會主動調查,咁即係點?」因此損失了一千多元的陳先生向記者投訴。
通知取消竟又扣數
陳先生原為香港寬頻56K撥號上網﹙窄頻﹚用戶,去年十一月轉用寬頻,之後便再沒有使用撥號上網。
他說,今年五月發現香港寬頻在他用以登記開戶的信用卡帳戶扣取三百多元,經查詢才獲告知,其撥號上網帳戶一直有上網紀錄,故收取上網費。
他追查上網時間紀錄,發現部分時間,他與家人根本不在香港,故疑帳戶被人盜用,於是即時申請中止使用,當時職員回答「你要取消?咁好啦。」
寬頻卸責警方不查
陳先生說,他滿以為已取消帳戶,但上月又見信用卡月結單被香港寬頻扣取了一千四百多元,再向香港寬頻查詢,職員指因未正式收到他申請取消文件,其間仍有上網紀錄,故要收取費用。
他以上網帳戶被人盜用,按香港寬頻指示,到秀茂坪分區警署報案,但警方指案件不屬刑事,只會記錄在案,也不會主動向香港寬頻調查。香港寬頻則表示,不會主動聯絡警方,如警方調查時有需要才會提供協助。
陳先生稱,「之前投訴時已同佢哋講咗唔用,佢哋又唔停,令到我損失不斷增加,報警後佢哋又互相推卸責任,兩邊都話唔會主動調查,咁即係點?我向邊度追?」
未獲書面簽署通知
陳先生又說,報案後香港寬頻及警方一直無人跟進,他感求助無門,向本報投訴,於本報跟進後,警方才致電給他,着他向香港寬頻取回使用紀錄,再交警方調查,但香港寬頻一日拖一日,至今未向他提交文件。
香港寬頻回覆本報稱,按公司政策,客戶如要中止56K撥號上網服務,須附以簽署的書面通知方為有效,但翻查紀錄,一直未收到陳先生的中止服務通知,因此其帳戶仍可啟用;其間,陳先生之帳戶仍有連線上網,故被收取費用。
由於陳先生否定曾使用撥號上網,事件可能涉及盜用,他亦已報警,有關個案現由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