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時任國家副主席的習近平訪港,他接見港府主要官員及終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時,首度提出三權合作論,指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要互相支持,顛覆香港奉行已久的三權分立,並引來法律界強烈反彈。
不過要數到北京欲整頓香港司法機關最明顯的一次,則是2014年國務院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白皮書不止提及北京對港有全面管治權,更把港人治港描繪成「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而包括各級法院法官在內的「治港者」更要「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
白皮書發表後,時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指法官宣誓就職,「這已經是愛國愛港在法律上的體現」,不過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聲明回應白皮書時指出,正如袁國強在2008年任公會主席時,公會發聲明回應習近平的三權合作論稱,香港的司法機構「一直與行政和立法機關分開和獨立」,「司法機構不是、而且不應該被看作是管治團隊的一部份」。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