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過去曾引用該條文調查重大事故,但需時甚長,例如2012年南丫海難及2015年的屋邨鉛水風波,分別要近3年和7個月才發表調查報告。
今年73歲的夏正民在法律界風評極佳,被律師會前會長王桂壎形容為「人民的法官」,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亦讚他審理案件從人性出發。夏官過去處理多宗司法覆核案,包括裁定21歲以下男男肛交條例是剝奪同性戀者權利、《電訊條例》第33條違憲,及灣仔臨時填海工程違法等。
行政會議稍後會討論是否委任更多人出任獨立調查委員會委員。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委員陳淑莊指,要用6個月時間完成調查是比較倉促,算是「高難度動作」,建議增加多一名人士加入委員會。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