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選舉傳單涉違法虛報資歷 最高可囚3年
何君堯
在去年立法會選舉,何君堯在宣傳單張自稱「新加坡及英國及威爾斯的執業律師」。
承認未有在英國及新加坡執業的何君堯,去年參選立法會時卻在競選宣傳單張上,列明自己的專業資格是「新加坡和英國及威爾斯執業律師」。有網民認為何有在選舉中虛報資歷之嫌,應剝奪其議員資格。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昨亦在facebook上轉載何君堯被質疑英國執業律師資格的報道,同時貼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6條,有關發佈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的非法行為條文,違例者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資料顯示,候選人在申報專業資格上疏忽確屬違例,2008年黃成智參選立法會,未有為其社工註冊續期,但仍在宣傳單張中聲稱自己職業為社工,結果他需公開道歉,並按法例向法院提出呈請,尋求寬免刑責。由於他只屬一時大意,法院接納申請。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何君堯未有在英國及新加坡執業,卻在選舉時自稱執業,在技術上確有誤導之嫌。但法例規定有關誤導性的陳述要屬關鍵性,例如資歷完全是偽造,否則未必達檢控門檻。
在何君堯立法會的履歷,英文版只稱他「Admitted as a Solicitor in England and Wales(獲認許為英格蘭及威爾斯的律師)」,中文版卻指他「成為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被質疑虛報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