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規則】梁君彥想下周加會 強調合併辯論屬善用議會時間

蘋果日報 2017/12/06 15:04

立法會梁君彥議事規則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中午一時許主動會見記者,稱已要求秘書處出信諮詢議員在本月15、16和18號3天能否有足夠人數加開會議,待議員回覆後再作加會決定。至於是否一定要在聖誔節前就議事規則修訂進行表決,梁稱:「我無話要有硬死線,我係希望喺聖誔前去做」。被問到若23名民主派議員全數反對,只有41名建制派議員單方面支持下,他是否會繼續堅持在上述3日加會時,他就稱「過去做法都係如果可以開會,我至決定去唔去開會」,又指「有法定人數(35人)咪開到會囉」。
有民主派議員不滿梁君彥限制每人只得15分鐘的發言時間,梁君彥指,施政報告涉及三司十二局和多個政府部門,若要每人都發言將會「講唔晒」,認為議員應該充份利用時間表達意見,「喺議會裡面唔係唯一嘅場合」
梁又指,周二已透過信件回覆議員就修改議事規則的提問,稱修訂具法律效力,《基本法》亦有寫明立法會可自行制定議事規則以履行憲制責任,他將議事規則辯論排在其他議案之前,是完全符合《基本法》和現有議事規則規定,合併辯論亦是「善用議會時間」。
他稱若讓議員就12項決議案獨立辯論,每個辯論時間至少要用20小時,合共要用240小時,但立法會每年只開約600小時會議,「會期餘下嘅時間都只能用喺修改議事規則,咁立法會點樣正常呢?」至於表決方式,他稱會按議事規則進行,每一項決議案只會表決一次,不會將當中的修訂案分開表決。
梁君彥再被問到要合併辯論的理據時,稱過往只會在財政預算案和施政報告不作合併辯論,有關做法要議員之間有共識,並經過內會決定通過,他才會考慮,「今次係未有內會通過,大家亦未有共識」,更反問:「咁你又調轉嚟睇,過往議事規則,有邊啲同一條條例係分開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