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停牌期間駕駛罪成 醫委會判停牌1個月緩刑1年
醫委會停牌朱琦昌
45歲西醫朱琦昌於2015年12月因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車輛,翌年1月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合共判囚12日、停牌3年及罰款8,000元。案件今日(12日)在醫委會召開紀律耹訊,醫委會判被告除牌1個月及緩刑1年。
案情指,朱琦昌於2015年11月9日在沙田大老山高速公路一帶因超速被截停,警方要求登記車牌時揭發被告已遭停牌,故亦沒有有效第三者保險,逐拘捕並押解被告到馬鞍山警署,被告承認同年8月3日已被停牌6個月。12月22日被告於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於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及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車輛兩項罪成,翌年1月合共被判囚12日、停牌3年及罰款8,000元,被告於同月26日通知醫委會。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醫生事發前一日早上因20分鐘找不到的士,故選擇駕車到彩虹探訪胃部不適的母親,並駕車回醫院,故才造成翌日早上再駕車經過大老山高速公路時被截停,形容事件已纏繞被告逾4年,他感到十分後悔,4年間亦沒有再干犯任何駕駛相關罪行。律師又呈上多封求情信,指被告在2003年沙士期間積極服務病人,在醫院工作時亦選擇較不受歡迎的「通宵更」,形容被告對病人盡責細心,若除牌對公眾會是種損失。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蔡堅指,委員認同法院判決所指,被告當時並無緊急需要駕駛,雖然事件沒有影響到任何病人或其醫生專業,惟對被告醫生在停牌期間駕駛的自私行為感憂慮,故判處他除牌1個月及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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