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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輿論監督網」創辦人李新德 被非法經營罪判監5年

蘋果日報 2021/01/10 18:15

中國輿論監督網創辦人李新德非法經營罪父子李超

前年10月底版跨省拘捕的「中國輿論監督網」創辦人李新德及其兒子李超,本月7日分別被江蘇省邳州市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5年及1年有期徒刑。
法院判決書指,李新德自主運營「輿論網」微信公眾號及「中國輿論監督網」網站等網絡平台,為謀取利益,在未核實真偽的情況下,撰寫或者安排其子李超撰寫含有虛假訊息的帖文,安排李超以支付費用的方式,轉發至其他網站及論壇,進一步形成輿論關注,向相關單位施壓,意圖為人擺平事端,並收取委託人費用;2018年以來,李新德父子炒作李霖昊非法集資案、山西澹台一民執行案件、天津鍾大明被刑事追逃案、上海馨怡養老院案等,收取澹台一民、李小東等人支付的費用共32.5萬人民幣(下同)。
法院指,李新德父子以營利目的,收錢發佈虛假訊息,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非法經營罪,且是共同犯罪,應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李新德開庭審理中不認罪不認罰,且提出辯解,不能從輕處罰;李超為從犯,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依法予以減輕處罰。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李新德5年有期徒刑,罰款30萬元;判李超1年有期徒刑,罰款5萬元。
內地律師劉曉原在其微信公眾號透露,李新德在辯稱自己行為不構成非法經營罪,李的辯護律師也為他作無罪辯護稱,李新德有核實訊息,也沒有證據證實李新德明發佈虛假的訊息,李新德沒有故意扭曲事實。李新德不服一審宣判後,會準備上訴。
劉曉原文章指,李超「認罪認罰」據說也是迫不得已,因為李新德妻子,也即是李超的母親今年10月28日病逝,有人動員李超「認罪認罰」,不然不給取保候審,不給他見母親最後一面。
劉曉原在文章指,一宗因「輿論監督」公權機關的案件,先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在司法實踐中極少見,也可見辦案機關非把這宗案件當作一般的非法經營罪案偵辦,又指「在當今社會,為受到不公的民眾發聲,用輿論監督公權機關,這是非常危險的。」
李新德今年61歲,2019年10月25日起被江蘇省邳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一個月後轉為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經邳州市檢察院批准逮捕,至今年1月7日法院才判決。
李新德祖籍安徽,曾在安徽和北京的幾間報社任職,他於2010年曾向美國之音表示,因為不滿報道被「槍斃」,加上當時網絡開始發達才自立門戶,辦公地點設立在北京,以披露官員貪污腐敗、關注社會為主,網站自創辦以來多次被封鎖,亦備受官方壓力。
劉曉原微信公眾號/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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