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女警為子籌國際學校學費 騙財11萬元判感化一年
女警欺詐劉潔玲香港復臨學校
兒子就讀國際學校的女警稱因為財困未能替兒子交學費,於是向兒子學校的家長及教職員訛稱要借錢為弟還債,又藉詞助一名女生安排對方家人由內地來港而取得其個人資料,繼而利用資料向財務公司申請借貸,先後騙財共11萬元。她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4項欺詐罪,裁判官今指被告行為愚蠢,為小朋友的學費而犯案,但考慮到她已還清所有債務,故判她接受12個月感化。
被告劉潔玲(44歲)於2014年9月1日至去年2月期間犯案,其現年11歲的長子於案發時就讀位於西貢的私立國際學校香港復臨學校。
辯方引述感化官報告,建議被告接受感化,指這樣有助被告更生,辯方續求情指被告已作全數賠償,她亦可能失去工作及長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