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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強姦新上班印傭 官斥男僱主恃勢凌人判囚11年

蘋果日報 2019/03/05 12:22

強姦印傭曾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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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失婚印傭來港上班僅5天,便遇上男僱主深夜走進她的房間,大肆非禮,又向她稱「I love you」,及後更先後兩度強姦她。男僱主早前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裁定兩項非禮及兩項強姦罪成,法官李瀚良今判刑時,直斥被告身為僱主,卻侵犯女傭,實屬恃勢凌人,加上被告對事主肆意淫辱,行為卑劣,終判被告入獄11年。
被告曾偉新(55歲)被指於2017年12月10日至20日期間,兩度在睡房非禮28歲女印傭,並先後在主人房及廚房強姦她。辯方今求情時指,被告沒有案底,一直是家中經濟支柱,由2017年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十分想念其智障女兒,希望法庭輕判。其妻亦有到庭旁聽。
被告早前得知裁決後情緒激動,低頭用手狂捶犯人欄檯面,哭叫:「屈我入罪!冇天理﹗」反抗期間更弄傷懲教署職員。惟被告今聞判後表現冷靜。
事主曾自殺自殘 患嚴重創傷後遺症
李官透露,女事主事後患上嚴重創傷後遺症,曾經自殺及自殘,變得易怒、焦慮及情緒低落,而出庭作供接受辯方盤問後,更加深其情緒問題。李官認為,本案有加刑因素,包括被告違反僱主責任侵犯事主、過程中使用暴力、沒有使用安全套、對上班不久的事主施以侵犯,以及令事主身心受傷等。
案情透露,被告先於12月10日深夜走進工人房,揭開事主被褥,撫摸她的胸部及大腿內側,並稱「I love you」。同月18日,被告重施故技;事主因怕失去工作,一直啞忍。及後被告兩度強姦事主,其中一次乘對方在廚房工作期間突從後侵犯,最終在事主手上射精。事主於同月21日到領事館求助並報警。
被告自辯時否認有關說法,反指事主主動勾引,更於廚房挑逗他,為他手淫和口交。他坦言「嗰時已經俾佢搞到好興奮」,於是迎合對方動作,打算從後性交,但因為「嗰陣時我肚腩好大,佢pat pat都好大」,故未能成功性交,只在事主肛門位置摩擦下體,最終事主替他手淫至射精了事。
【案件編號:HCCC187/18】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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