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強調學生認識《基本法》理所當然:以多重進路式教授

蘋果日報 2017/06/21 17:26

教育局基本法楊潤雄明法達義

教育局上月規定初中要有51個課時教授《基本法》,議員質疑規定有政治目的,及會影響正常教學。即將上任教育局局長、現任副局長楊潤雄表示,規定只是提醒教師在現有課程中可引伸講解《基本法》,並非要學校額外撥出51個課時教授。局方又指,現以「多重進路」方式,即透過不同課程內容、課堂教學和學生活動等整體配合,讓學生認識《基本法》。
梁耀忠議員表示,教育局是因張德江曾公開要求加強教授《基本法》,所以「大石砸死蟹」規定51個課時教授。羅冠聰質疑教育局是受國家教育部指示而提出有關規定。 
楊潤雄回應時表示,要學生認識《基本法》是理所當然,以往的生活與社會、中國歷史及地理課程中已經有講解《基本法》,新規定只是提醒教師在現有課程中可引伸講解《基本法》,並非要學校額外撥出51個課時教授。 
葉建源議員批評教育局編製的憲法與《基本法》教材套中將中央與特區關係比喻為校長與班主任,並不妥當,應作出修正。 
楊潤雄回應時表示,教材套內容曾徵詢律政司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意見,確保無誤。有關比喻只是協助學生以接近其年紀的例子,理解複雜的內容,不應以偏概全,教材套內亦有其他資料正式介紹中央與特區關係。
早前更新的教育局中學教育課程指引中,要求初中教授共51小時《基本法》,並推出「憲法與《基本法》」教材套,教材大部份內容照抄2011年教材「明法達義」,但偏偏在解釋《基本法》賦予公民權利章節中,刪去人權和自由相關的全段文字;教材短片將中央與特區關係比喻為校長與班主任,形容班主任獲校長授權管理班務,然而當班主任遇上「授權以外新情況」,就須交校長決定,校長也擁有「對每個班級的最終管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