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出手】證監尋求對諾奇前CFO發取消資格令
諾奇
證監會公布,已在原訟法庭展開法律程序,尋求對福建諾奇(1353)前首席財務官、公司秘書兼執行董事歐陽浩然作出取消資格令。原訟法庭將於2019年6月26日進行首次聆訊。
證監指,諾奇在2014年1月上市後不久,公司集資所得約2.37億元人民幣的一大部分被分開數次提走,有關款項是在未經諾奇董事會適當批准的情況下被提走的,而且並非用於任何真正的商業用途。
證監指,儘管歐陽浩然知悉有關提款的預警跡象,但他沒有履行作為諾奇首席財務官和其後作為諾奇執行董事的職責,亦沒有就提款的理據進行適當查詢、更沒有向諾奇董事會發出提示並提供建議,以及確保諾奇在2013年年報內所披露公司上市集資所得的用途是準確。
歐陽浩然當年以30歲之齡,在諾奇上市時開始擔任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並於2014年6月成為諾奇執行董事,同年7月25日辭去所有職務。諾奇為近年本港「黑心」新股之一,上市半年被揭財務造假,及老闆捲涉嫌騙貸捲款潛逃,2014年7月23日起停牌至今。
翻查資料,歐陽浩然離開諾奇後,2015年8月至2017年3月擔任中國天然氣(931)財務總監及聯席公司秘書;2017年4月至2019年2月擔任第一德勝(918,現稱國能國際資產)首席財務官及公司秘書。國能國際資產去年9月被聯交所列入除牌行列,公司今年2月1日起停牌至今。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若法庭認為某公司的事務曾以(其中包括)涉及對該公司或其成員作出虧空、欺詐、不當行為或其他失當行為的方式處理,而某人須為此負全部或部分責任的話,法庭可(其中包括)作出命令,取消該人擔任任何法團董事的資格,或飭令該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法團的管理,最長為期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