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出獄】醫生執業資格或被褫奪 重新申請須經醫委會紀律聆訊審批

蘋果日報 2020/06/10 15:34

出獄民政事務局何志平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因行賄於美國被判囚3年,美國時間周一(8日)出獄後,何今日抵港。由於何在美國留下案底,其醫生執業資格、太平紳士名銜及金紫荊勳章勳銜,均可能被取消。有醫委會委員透露,由於何有監禁相關案底,若在港重新申請註冊醫生執業資格,須由醫委會召開紀律聆訊審批。行政署未有直接回應會否褫奪何的勳銜,僅引述勳銜褫奪機制,指若獲授勳人士的行為有損授勳,政府會考慮是否須褫奪其勳銜。

何志平本身是眼科醫生,曾在中大任教。他1999年獲委任太平紳士,2007年卸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後,獲授金紫荊勳章。然而,專科醫生資格、太平紳士名銜及金紫荊勳章勳銜,均對個人品格有一定要求,何於美國的定罪紀錄或導致以上資格及名銜被取消或褫奪。

翻查醫委會註冊醫生名冊,何志平已不在名冊之上,意味何暫時並非本港註冊醫生,續牌前無法在港執業。醫委會委員蔡堅指,何必須重新申請註冊方可在港執業,但由於其有監禁相關案底,若何申請註冊,須先經由醫委會召開紀律聆訊,審訊決定是否批准其註冊。

根據《太平紳士條例》,若太平紳士在本港或任何其他地方被定罪而被判處監禁,特首可撤銷其太平紳士委任。金紫荊勳章等勳銜同樣設有褫奪機制,根據政府禮賓處資料,若獲授勳人士的行為對其應否繼續擁有該勳銜構成疑問,包括因被定罪而入獄1年或以上,政府可考慮褫奪勳銜。

醫委會稱,根據《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醫生如曾於任何地方被裁定犯了可判處監禁的罪行,須於定罪當日起28日內向醫委會報告,醫委會收到報告後,會按照機制處理有關個案。醫委會指,由於醫委會具行使紀律處分的權力,故不適宜就個別醫生的紀律個案作出評論。

有醫委會委員指,每名註冊醫生每年均需要續牌及繳付續牌費,以維持其醫生資格,部份醫生即使沒有行醫,都會每年續牌,以保留註冊醫生名銜。該委員指,對於已不在醫生名冊上的人士,按機制而言醫委會紀律聆訊並不適用,因此若有案底人士希望恢復註冊醫生資格,醫委會將會召開「復牌聆訊」,審視其是否適合復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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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出獄後抵港,首先須按規定到亞洲博覽館進行武漢肺炎病毒檢測。李家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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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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