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團體「台灣國」成員陳儀庭,前年10月在台北228公園燒毀青天白日滿地紅旗,被判拘役20天。台灣國成員為聲援陳儀庭,去年6月在台北地檢署門口,痛批「中華民國國旗不是台灣國旗」,只是「擦屎布」,意圖點火焚燒國旗被警方制止,混亂中陳妙婷(21歲)澆油燒旗,她與另一成員當場被捕。兩人承認燒旗,但宣稱是每個為自由的人都該做的事。檢方認定,兩人涉犯《刑法》毀損國旗罪被起訴,按照有關法例,被告罪成最重可處一年徒刑。
陳妙婷過去台獨動作出位,「成名作」是2014年台北市長大選狙擊藍營候選人,在巴士噴漆:「別讓(連)勝文不開心。」之後曾撕國旗,又認為南故宮獸首是文化統戰工具及潑漆,幾成台獨女戰士。她與陳儀庭涉前年在新北市割毀10多面國旗,一審被拘役20天,二審逆轉改判無罪;上訴後高院認為,「侮辱國旗罪」有牴觸憲法言論自由之虞,前日裁定案件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