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頌德女秘書涉虧空公款逾248萬 抽屜內藏疑似練習簽名廢紙
雷頌德盜竊鄭嘉欣
著名音樂創作人雷頌德(Mark)名下擁有多家音樂及製作公司,其公司女秘書涉嫌於兩年間多次虧空公款,偷取公司約248萬港元。直至雷有次向秘書查問信用卡結餘,查看正本及副本發現金額相差10萬元,再發現女秘書涉多次冒簽支票及私自轉賬。女秘書今就盜竊等七罪在區域法院受審。雷作供指,在被告抽屜內找到一些上有看似是他簽名的廢紙,懷疑有人練習他的簽名。
被告鄭嘉欣(36歲)否認六項盜竊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控罪指她於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期間,偷竊六筆由渣打銀行欠雷頌德和其名下公司的據法權產,總值逾248萬元,其中兩筆屬於雷、兩筆屬於雷頌德製作有限公司。被告另被控於2013年9月3日在黃大仙Moon Studio內,以虛假的信用卡賬單副本,誘使雷相信為真文書,從而對雷不利。
控方開案陳詞指,雷頌德為唱片監製,涉案四間公司分別是雷頌德製作、Power Music Limited、雷頌德同盟及偉慧錄音,四公司都是由雷頌德經營。
雷聘用被告為秘書,以處理四間公司的銀行戶口、雷的個人及信用卡戶口,並獲全權存取雷的支票簿、銀行戶口資料,以及戶口及審計文件。被告負責保存涉案公司的支票簿及銀行存摺,只有他們兩人有權存取雷及相關公司的支票簿。惟雷從未授權被告以個人身份轉移資金,亦從未授權被告簽署雷及有關公司的支票。
涉案款項大部份轉賬至被告戶口,部份則是第三者戶口,以償還被告欠第三者的24萬元債項。
2013年9月3日,雷向被告索取個人信用卡月結單,被告先出示副本,副本指結餘為29.7萬元,惟正本卻稱有39.7萬元。雷在正本上的結欠賬項位置上發現貼有一張小紙,紙上寫了「2」,令結餘看似是29.7萬元而非39.7萬元。筆迹專家事後檢查共49個看似是雷的簽名,相信當中35個可能不是雷本人所簽。
控方指,被告在案發期間正籌備婚禮。她於2013年3月訂了15圍酒席,共花12萬元;同年5月至7月花約14萬元於機票及酒店款項,另又花5萬多元購買勞力士手錶。
雷今出庭供稱,由於上手秘書離職,他約於2010年聘用被告為私人助理,由被告負責其錄音室的管理工作。被告亦會處理雷的私人財務事務,由被告預備支票,填寫銀碼及抬頭人,再由雷檢查。惟雷強調,他一定不會預簽支票。被告亦會為雷買飯及香煙,先由被告墊支,每月由雷繳清有關款項。
雷續稱,他於2013年9月3日向被告查閱信用卡月結,被告僅提交月結單副本。由於數字顯示不清楚,遂向被告索取正本,被告稱已交給核數師。雷私下問核數師,證實核數師沒收過,於是再向被告查問,被告這時才從抽屜拿出月結單,惟月結單上的銀碼是39萬元,而非副本所指29萬元。
雷亦暗中聯絡銀行經理,獲經理通知指兩張支票的簽名與以往有出入。雷與妻子商量後,著被告同月7日晚上回錄音室,質問被告有關事項。惟直至翌日早上,被告的解釋仍未能令雷滿意,於是雷著被告交出鎖匙,著她不用上班,「等通知」。他在被告離開後檢查被告的抽屜,找到廿多張黃色轉數紙,亦有用過的支票簿,但存根沒寫任何東西,也有冒簽支票。
雷亦發現有廢紙上有類似他的簽署,懷疑有人練習他的簽名。他亦找到一些酒席及旅遊單據,但並不屬於他。聆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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