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實提出發展的土地位於東源街5、8及10號,和毗鄰現為魚類統營處及魚類批發市場的政府土地,佔地約16.3萬方呎,屬54萬多方呎綜合發展用地的一部份。長實認為綜合發展用地涉及多個業主,較難達致合作,城規會應彈性處理,容許該幅用地分期發展。就今次提出的土地,也可再分兩期,先發展其持有的土地,建7幢14至24層高商住物業,總樓面約44萬方呎;政府土地可在拍賣或招標出售後,作另一期發展;餘下土地則依業主的時間表,再分期發展。
另長實或有關人士亦就其元朗錦田農地,建議發展一個有70幢4層高孖屋的低密度住宅兼濕地保育項目,涉及住宅樓面約10.4萬方呎。
此外,新鴻基地產(016)也為其上水古洞農地提出更改規劃申請,欲發展成一個34幢3層高獨立屋的低密度住宅項目,涉及樓面約8.4萬方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