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再發生懷疑醫生專業水平不足造成大錯事件。據了解,今次犯錯的女醫生30多歲,醫學院畢業後,2007年開始在聯合醫院接受專科培訓,甚為熱愛工作,平日工作表現不太差。
事發後情緒出現波動,但希望將來能夠繼續做臨床職務。事發後醫院只暫停她簽發病理報告的權力,未有停止她繼續做化驗及撰寫報告。醫管局在她有需要時會向她提供心理輔導。
2007年病人呂巧琳於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打錯針導致死亡,調查報告指,當日為呂巧琳打針的女醫生及護士,沒有按照程序覆核藥物的注射方法;又指犯錯醫生教育不足。
當時也有其他醫生同樣不知道將長春新鹼注射入脊髓內會死亡,故建議需要加強醫生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