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入稟狀,原告JasieHo前年8月與被告簽訂八年經理人合約。原告指被告沒有盡力為她找演出機會,直至去年7月為止,被告只替她接到約10份如雜誌拍照及電台訪問等無酬勞工作。另外,原告被安排參與女子組合LaceeLacey,須經常出席歌舞排練,僅在前年3月到澳門出騷,獲分2,800元酬勞,但一直未收到款項。
原告稱,她於前年年底獲邀表演,但均遭被告無理推卻。至去年中,她因過度操練歌舞致病,此後被告再無替她接洽工作。原告指控被告違反協議及索償,包括追討所欠2,800元酬金等。
案件編號:HCA1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