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小姐於去年十月開始在卓悅纖體美容中心做面部暗瘡護理療程,她初期選用價值五千元的療程,做了四次後效果欠佳,職員游說她加額選用另一價值一萬三千元的療程。
退款需有實質證明
曾小姐說她做了六次,面部和腮位暗瘡更趨嚴重,除呈現紅腫外,亦感痛楚。她最後無奈忍痛放棄餘下護理療程,轉看中醫及西醫,情況才穩定下來。
卓悅纖體美容中心回覆,影響客戶皮膚之因素甚廣,並不是單靠皮膚護理便可改變。該中心職員會定期監察客戶於療程中之進度,作出適當指導,職員會建議轉用其他療程。該公司會建議客戶將療程延期、或轉讓給其親友使用。如客戶堅持退款,則須有實質證明其本人因使用該中心之產品或儀器,令其產生肌膚敏感或受損。 ﹙○四二九一二﹚
購療程不知有時限
侯小姐於去年十月經朋友介紹,於紅磡廣場米雪兒美容中心,以三千零四十元購買十次面部護理療程。她於一月底第三次光顧時,職員始提醒她療程有半年限期,距離時限四月只餘很少時間,着她趕快預約時間完成,此時,她才知道其所購療程原來只限半年時間內使用。她不滿地向記者表示:「我份工工作唔定時,好難約得好密咁做;如果我早知只限半年內做晒,我就唔會揀十次個療程。」
米雪兒美容中心負責人秦小姐表示,該公司會於客人購買療程時口頭提醒有半年時間限制,故她否認延至第三次進行面部護理時才說出。她指侯小姐是由她的一位熟客介紹,她與該熟客形同好友,故沒受時間限制,可能因而令侯小姐誤會與其熟客一樣所購療程沒有半年限期。 ﹙○五二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