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主修的科目是傳理系,選讀這個學科的原因一字咁淺,因為不用計數也不用考試。傳理系的科目普遍要求一個學期做兩至三份Paper,另外上課時的參與及討論再佔總分的十至二十個巴仙。教授在學期初便會把Paper的題目擬好,然後用整個學期去研究及討論。
在第一學年的其中一個必修科,教我受用終生,該科目的名稱大約是:「如何在圖書館內找到想找的資料」。整個學期在圖書館中度過,助教細心地教導如何因應不同題目的需要去找不同的資料。圖書館就如一個知識大寶庫,但如果運用不得其法的話,圖書館也就變成一個知識大迷宮,兜來兜去找不着想找或應找的資料,更大的可能性是找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