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聘律師的被告梁偉珍(47歲)曾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但失敗。她稱事發時其官司拖延多時,被龍官剔除聆訊後受到很大打擊,對生命感絕望,且發現患上癌症及失去76萬元,她的行為僅是自衞,「點解我有罪,自衞殺人都係無罪!」
去年11月17日,女保安員鄭玉蘭在高院當值,被告是一宗聆訊的原告。她接連向龍官掟兩顆半生熟雞蛋,其中一顆擊中龍,蛋黃濺滿他胸口,另一顆則擊中他背後的牆壁,鄭及同事立即緊按被告。警方接報到場,被告向警員稱:「我激動,所以用雞蛋掟法官。」
裁判官馬保華裁決時指被告蓄意襲擊龍官,裁定她罪名成立。馬官又指她不滿法庭裁決可上訴,其行為非自衞,任何人在法庭使用武力,無論受害人是誰,均屬嚴重罪行,故判她囚4周。被告表明會上訴。
案件編號:ESCC480/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