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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騙億元金王囚58月
前慶豐金三高層監4年至2年10月

蘋果日報 2007/01/27 00:00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祁士偉昨判案說,各被告深得受害公司信任,陳發柱兄弟亦一直努力發展公司業務,負責任及辛勤地工作,今次是唯一一次犯錯,相信不會再犯,各人並無從中取利,考慮案件01年發生,延誤至07年才審結,遂酌量減刑。
負責本案的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曾祥達昨在庭外表示,警方有決心及專業能力調查類似嚴重金融欺詐案,以確保金融市場穩定,並勸他人不要以身試法,對於案件拖延,曾祥達表示一般案件蒐證也要花兩年時間,今次僅是技術性問題。
本案被告為前慶豐金主席陳發柱(52歲)、其胞弟及副主席陳發樑(51歲)、集團董事徐木明(47歲)及其弟徐木興(40歲),各人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陳發柱判監4年10個月,陳發樑及徐木明判監4年,徐木興判監2年10個月。

投資空殼公司

案發於00年12月至01年9月,陳氏兄弟未經董事會批准,與財務總監盧志堅及徐木明協議,借貸1億元予慶豐金,同時促使集團將該1億元投資到5間珠寶公司,惟珠寶公司實為陳發柱開設的空殼公司,珠寶公司取得款項後,便將錢轉回陳發柱手中,惟集團賬面上仍欠陳氏兄弟1億元,故集團便向陳氏兄弟償還5,500萬元現金及4.5億股約值4,500萬元的慶豐金。
慶豐金於49年由陳發柱的父親陳木添創立,從事黃金買賣,陳木添與李嘉誠稔熟,89年逝世,也由李嘉誠扶靈,陳發柱多獲李嘉誠提攜,最高峯時家族名下擁有四間上市公司,身家一度高達20億元,又兩度獲選金銀業貿易場理事長,惟97年大舉入市,入錯貨致債台高築,結果拖垮慶豐系。
00年陳發柱在李嘉誠支持下,東山再起,發展中國黃金市場,但陳氏兄弟及慶豐金先後被人入稟申請破產及清盤,05年更揭發詐騙案。
案件編號:DCCC6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