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姪女敗訴 息影女演員白荻保半層樓業權

蘋果日報 2017/07/25 16:17

陳白荻陳碩麗雀時裝公司

老牌演員白荻(原名陳白荻)遭姪女興訟控告,追討尖沙咀一個248平方呎物業的一半業權。高院今頒下判詞判姪女追討失敗,兼要向陳白荻交還單位十多年的租金得益共34.2萬元,以及支付本案訟費。法官信納當年物業是以聯名購入,即陳白荻和姪女各佔一半業權。
現年59歲的原告陳碩,她聲稱當年向首被告陳白荻(90歲)借了5萬元,開設麗雀時裝公司,公司其後的利潤與被告無關。而陳白荻和女兒陳思紅一方呈上一份附有原告及被告簽名的手寫文件,顯示麗雀是以合夥形式成立。法官最終信納該文件為真。
法官指,原告對時裝感興趣,另一方面陳白荻人脈甚廣,當年兩人感情還好,不難想像二人以合夥形式成立公司。麗雀時裝公司有為陳白荻印製咭片,法官認為反映陳白荻在公司有一定角色。
原告指自己「大洗」,物業加上姑媽名字純粹是想姑媽「睇住個物業」,若當她想賣樓套現時,姑媽可以出手阻止。惟法官不相信原告說法,反問若陳白荻沒份持有物業,為何會幫手供樓?而法官亦相信,陳白荻將她每月從麗雀賺得的3,000元酬勞用作供樓。
原告一方曾經指,陳白荻早沒有參與麗雀營運,沒有承擔公司損失,尖沙咀的物業亦應屬原告。惟法官不同意,指物業是當年麗雀仍賺錢時,雙方決定聯名購買,而沒有證據顯示公司損失是因陳白荻所致。因此原告人的所有申索均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