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男生涉藏玻璃鎚被控 督察否認混淆案情 因「又要去返現場繼續打」故印象深刻
大三罷藏玻璃鎚管有物管意圖損壞財產罪
網民前年11月發起「大三罷」,多區有示威行動,其間有男生涉在荃灣管有玻璃擊鎚被控,今否認控罪受審。辯方質疑截停被告的督察處理過不少示威案,或將案情混淆,惟督察不同意,稱案發前一天有人號召三罷,並發生了「兩單特別深刻」事件,分別是西灣河警長開槍案及馬鞍山途人燒傷案,這些「廣泛暴力攻擊現象」延續至案發當晚,而且當晚他在荃灣掃蕩後回到警署,然後「又要去返現場繼續打」,故印象特別深刻。
被告楊栢杰(21歲)被控管有物管意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前年11月12日在荃灣大河道荃新天地一期外犯案。
督察張立山供稱,當晚擔任小隊指揮官,晚上9時半帶領隊員到荃灣沙咀道與禾笛街交界佈防,現場有數百人非法集結,並用垃圾桶、膠水馬及磚頭堵路,又不時向警方投擲雜物,又以「死黑警」及「721唔見人」等語句侮辱警察。
張指,警方警告無效後,開始展開驅散行動。其間他在荃新天地中庭發現被告身處示威者之中,穿著白色衫及黑色褲、戴上鴨嘴帽及揹背囊,他於是上前追截。被告逃入商場,最終在商場附近的小巴站被截獲。張隨即將被告押回沙咀道位置,並交給警員24286接手。
辯方指,張曾經處理過多宗示威活動,質疑他不能清楚記得案發當晚的情況,或有可能與其他案件混淆。惟張不同意,強調案發前一天有人號召「大三罷」,令全港發生堵路及暴力襲擊事件,「當中有兩單特別深刻」,分別是「西灣河警署警長太安樓對出開槍案」及「馬鞍山途人與示威者爭執後被淋汽油彈,成身著火」。
張續指,這些「廣泛暴力攻擊現象」一直延續至翌日晚上、即案發當晚。當晚他接報到沙咀道掃蕩後回到警署,然後「又要去返現場,繼續打、繼續拘捕、繼續掃蕩」,因此對當晚的印象特別深刻。
辯方質疑,張的書面供詞沒提及有示威者向警方擲物;張同意,但他「記得有」。辯方指出,張首次看見被告時,被告已身處商場中庭;張同意。
辯方續指,被告一看見張已立即舉高雙手,並點頭示意自己並非張要追捕的人,但仍然遭張推跌及制服。張一律表示「冇印象」,但表示被告遭制服時沒有掙扎。辯方指出,被告遭截停前已經停下;張不同意並稱「佢喺示威者群眾之中,但答唔到係咪可以確認係佢」。
警員24286方志強供稱,當日押解被告上警車後,在其左褲袋搜出一個黑色口罩。由於被告在警車上「左郁郁右郁郁」,遂為他鎖上膠手銬。返到警署後,方再從被告的黑藍色背囊內搜出涉案擊鎚。
辯方指出,警車上曾有警員問:「邊個未上手銬?」被告聞言主動表示:「我未上。」方不同意。辯方續指,方從被告背囊內搜出一個急救包,內有被告的急救證書。方則稱沒有印象。
散庭前,控方以「證供與案情有出入」為由,申請修改控罪書上的案發地點,將「荃新天地一期外」修訂為「荃新天地一期內」。辯方不反對修改。審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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