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關於我們

阿扁:不以國安損害新聞自由

蘋果日報 2002/03/26 00:00


台灣總統陳水扁昨日就早前台灣《壹週刊》被封查事件首次表態,指出任何人都不能以國家安全為由損害新聞自由,相關單位的偵辦方式必須審慎檢討。而《壹週刊》昨日就委託律師向台灣最高法院提出抗告,要求發還被扣押的資料和雜誌。
台灣《壹週刊》因報道前總統李登輝挪用巨款私設秘密基金,於上周三遭數十名檢調人員搜查,大批資料和十六萬本已印好的雜誌被封查。同日報道同一事件的《中國時報》,後來也被國安局告上法庭。美國國務院、保護記者委員會、無疆界記者等國際組織都關注事件。
陳水扁為化解外界壓力,昨晨特地到《中國時報》探望該報創辦人余紀忠,下午又在總統府召開的軍事會議上,強調會繼續推動情報國家化及情治機關法制化,國安局過去非制度內的經費必須依法繳回國庫。
他說,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都不能無限上綱,任何人都不能以國家安全為理由而斷送民主的生機,甚至以國家安全作為損害媒體自由的藉口。

須檢討偵辦方式
陳水扁稱,國家安全與媒體自由必須並存兼顧,相關單位在危機處理、損害控管的過程中,對於偵辦的方式必須審慎檢討。陳水扁同時希望傳媒謹守專業的自律,善盡第四權的社會責任,並維護民主價值與國家安全。
對於國安機構的弊端,陳水扁指出,不管過去或現在的弊端,有過失就要面對,讓一切回歸事實的追究與法制的建立。他強調,當局將逐步貫徹情報國家化、情治機關法制化的目標。而如何進一步建立完整的情報監督機制,強化情報工作使費的內部控管與外部監督,參照先進民主國家制度和經驗,確立情治工作法制基礎,是落實改革的首要工作。
本報記者/《東森新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