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潔齡在通告中指出,禹銘提出1仙全面收購價是「可笑的出價」,股東不應被每股90.6元的誤導性參考數字欺騙,因為股東最終能否收到90.6元根本毫無保證;而禹銘估計可分派給股東的金額,是以非常過份樂觀的假設為基礎,當中亦忽略進行重組交易時,中巴將要負擔龐大的印花稅及額外稅項等費用,將減少可供分派給股東的金額。
差7.55%可保江山
顏潔齡又以北角港運城為例,認為收購建議忽略了中巴現在及將來的發展項目,完成後將為股東帶來的巨大潛在價值。
她並指出,禹銘提出要收取1億元作為今次完成收購的報酬,「是貪婪的表現」,每位股東其實要向禹銘支付每股2.18元的報酬,但其工作只是將公司資產強迫性出售,不值此數。
她又認為預留1億元的做法屬非法使用股東金錢,違反公司章程規定只可向董事合法支付報酬。
售股只換來沒保證債券
她又認為,接受收購股東所獲的債券,「將會被綑縛在沒有確定價值及缺乏流動性的紙張,為期兩年或更長時間」,因為該批債券不會上市,只是一張「我欠你」借據,贖回時金額不定又無利息。
通告最後對股東作出呼籲,「收購建議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極力奉勸閣下切勿就此收購建議採取任何行動。」中巴董事會稍後會向股東寄發通函,進行最後游說。
禹銘董事李華倫回應本報查詢時稱,中巴方面不應以過火的言詞處理今次事件,而禹銘會研究事件發展再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