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十五年來飽受樓上廚房地台漏水滋擾的周女士,一直在廚房露台天花頂加裝一個鐵盆盛載污水,且需要定期清理。
周女士說,她與家人於一九九○年搬入太和邨翠和樓一單位,入伙時已發現廚房露台天花頂有滲水現象,但無想過如此「手尾長」。
「早兩年試過有一排好忙,忙到唔記得倒水,煮緊麵嗰陣時,突然後面成盆水兜頭淋落嚟!你話點可以再忍吖!」
「我十幾年嚟投訴過唔知幾多次,每次佢哋嚟整一整、補一補。雖然試過一、兩次喺樓上單位地台鋪防水層,但係樓上去水渠位始終滲水,未能夠根治。我單位早幾年連廚房同客廳都滲埋水。」
另外,周女士又指樓上單位的花槽底有石屎剝落,露出鋼筋,部份石屎如拳頭般大小,須定期清理。
房署將責任推落管業處
房屋署新聞組函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太和邨是房屋署「租者置其屋」計劃下其中一個屋邨,單位可租可買;該屋邨於二○○○年開始出售,有關屋邨的物業管理事宜,包括保安、清潔及保養維修公共地方與設施等,已交由該邨管業處負責。
太和邨業主立案法團於二○○二年六月,聘用新昌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負責有關管理工作,若住戶單位設施出現問題,應聯絡新昌管業處安排檢查。
覆函稱,就最新的檢查結果指,周女士單位露台天花已無滲水。至於周女士擔心曾灌漿的位置引起部份天花頂出現裂痕,房屋署工程組亦已檢驗表面批盪,證實石屎內並無任何裂痕或潮濕現象。
鑑於周女士的個案因種種不同因素,而需要較長時間處理,並為她帶來不便,該署深表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