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和你SHOP遊行突變非法集結 三少年指僅駐足觀察求推翻定罪
德福和你SHOP非法集結
前年12月28日有市民到九龍灣德福廣場「和你Shop」,警方到場驅散,多人被捕,其中6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三名不足18歲少年不服定罪,即時提出覆核,裁判官屈麗雯今處理有關申請。辯方強調,三名被告均未成年,入世未深,閱歷及人生經驗不及成年人,面對突然轉變的情況時留在現場駐足觀察,不代表他們正鼓勵或支持在現場參與非法集結的人。
三名被告分別由大律師黃海榕、郭憬憲及黃纓淇代表。法庭早前已裁定事發前在商場內的遊行不構成非法集結,直至集結人士移師港鐵站C出口,並向便衣警叫囂「冚家X,死全家,全家死晒笑哈哈」等挑釁性話語後,事件才演變成非法集結。
辯方今指,事件突然由和平遊行轉變成非法集結,而且非法集結歷時不過幾分鐘。三名早前參與遊行的被告眼見情況轉變,故留在現場觀察,「睇吓發生咩事」,不代表他們正在支持或鼓勵在場參與非法集結的人。更何況三人沒有參與包圍警員,只是在旁駐足觀看,沒有說話,及後更已轉身打算離開。
辯方強調,三名被告均十分年輕,其中一人事發時年僅14歲,他們入世未深,閱歷及人生經驗不及成年人,未必能即時理解現場突然轉變的情況,故駐足不過數分鐘觀察。辯方又提到,從事發時的影片截圖可見,當時現場有兩名沒有蒙面的中年男女駐足,當集結人士叫囂時,女子更是走上前觀察。他們人到中年,亦被現場環境吸引而停留觀看,更何況是三名年輕的被告。
辯方又指,事發時三名被告大部份時間留在包圍警員的人群後方,雖然第五被告曾一度走前,惟不能忽略是他身材矮小,或需鑽到人群前方看清楚情況。而且他僅望了一眼便轉身離開,法庭不能因而作出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認定他的行為是要作出、鼓勵或支持擾亂秩序的行為。
然而代表控方的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認為,沒有證供能反映被告轉身的原因,不能斷言他們必然是打算離開,辯方的陳言顯示了「旁述的危險性」。而且,三名被告並非不知就裡及偶然出現在現場,他們參與了早前的遊行,當時遊行已出現針對警察的字眼。
張又指,雖然第一及第三被告獲法庭裁定襲警罪名不成立,不過這引證的客觀事實是,事發時三人一直留在現場沒有離去,更曾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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