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放射治療:原理是以高能量放射元素破壞癌細胞,防止其增生擴散,同時盡量減低對周圍健康細胞的損害。通常的做法是由一部機器放出輻射線,集中照射到患癌部位,由於所用的劑量相對較小,對正常組織所帶來的副作用也會降低。
數碼導航刀、珈瑪射線或X-光刀開始普遍應用在治療腦內腫瘤,這些治療的即時風險雖然比外科手術低,但也有可能引致併發症,常見包括腦水腫、脫髮和頭痛等,而且這些治療也有一定限制,例如腫瘤的體積不能太大、位置不可接近腦幹及重要神經等。
4)化學治療:以藥物破壞癌細胞,病者需要口服或注射抗癌藥物,藥物隨血管到達身體各部位,故可以對抗已擴散的癌細胞。抗癌藥物除了破壞癌細胞,也會影響正常細胞,故抗癌藥物會有一定程度的副作用。
5)其他藥物治療:最常用有抗癲癇藥物,以控制全身或局部抽筋,或是以類固醇減少腫瘤附近組織水腫等問題。
《腦癌篇》下集
撰文:香港防癌會
隔周三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