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衣警遭私了 年輕兄弟襲警罪成同還柙候判

蘋果日報 2020/09/25 18:22

警員徐家俊襲警堵路私了

15歲女生陳彥霖去年9月浮屍海面,翌月有市民在黃埔一帶聚集悼念,其間爆發警民衝突,有便衣警尾隨堵路的示威者時遭人私了,事後證實左手骨折。一對年輕兄弟及18歲學生被控襲警罪及對公眾地方交通構成阻礙罪,案件經審訊後,三人被裁定兩罪罪成,須還柙候判。
被告分別為18歲學生鄧卓榮、18歲學生伍浩賢及21歲裝修工人鄧卓凡。鄧卓榮及鄧卓凡為兄弟關係。
辯方求情稱,雖然對社會不滿、基於政治理念而犯案並不是求情理由,但相信很多品格良好的年輕人因社會事件及氣氛而做出與本性不同的事情。首兩名被告獲中學校長撰求情信,讚揚他們是好學生,首被告亦獲兩名專上學院講師寫信讚賞。
辯方同意本案受傷警察的傷勢非輕,但要求裁判官考慮犯案時間短,第三被告曾對事主說「我唔想用武力」,對警員使用的武力很快收手,望能輕判。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6日判刑,以索取各被告背景、社會服務令、勞教中心、更新中心、青少年罪犯評審委員會等報告,其間三人須還柙。
據庭上證供顯示,警員徐家俊當晚當值,看見三名被告拾起從路上掘出來的磚頭及竹枝,掟出馬路,他們聽到有警察到場便離開現場。徐尾隨三人,在明安街從後捉住鄧氏兄弟,並大嗌「警察」以表露身份,但被三名被告拳打腳踢、眼鏡被毁,被告期間又大叫「藍絲打人」。據證供顯示,第三被告曾對徐指「我唔想對你動用武力」、「我畀你走,你走唔走?」徐最終向被告施以胡椒噴霧,並在同袍協助下,將三名被告制服。
裁判官梁嘉琪今裁決時引述徐的證供,指徐當時從後趕上三名被告,搭著兩兄弟被告的肩膊,有人打徐的背部,徐坦承不知誰人在背後襲擊他,惟身旁僅得三名被告,梁官認為徐的證供沒有誇大,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對於辯方質疑,徐見到三名被告用竹枝等物堵路時為何不拍照,梁官認為當時有200人聚集,可理解並非拍照的合適時機。
梁官又稱,假若三名被告誠如辯方所言,在事發時沒有參與堵路,徐沒有透露其警察身份,何以被告會認定對方是立場不同的人而大叫「藍絲打人」,梁官認為辯方說法自相矛盾,裁定三名被告襲警、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兩罪罪成。
【案件編號:KCCC25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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