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約30多歲的女證人馮穎瑜在摩根士丹利工作。她被問及事發時與被告雷健威(28歲,圖)的關係時說:「我當佢係有好感嘅朋友」。
馮稱,09年7月透過聊天室認識被告。對方指父爛賭欠大耳窿14萬元,母受電話騷擾,為免影響他日後投考警察,要求馮代向銀行借錢。
馮同年9月將14萬元存入被告戶口,被告向馮寄出借據。兩人稍後於10至11月間首次見面,被告僅還了2萬多元。沒有駕駛執照的他其後以撞車及看中醫為名,向馮商借13,500元及2,700元。
被告女友上周指被告訛稱是停職廉署人員,要到越南疏通證人蒐證求復職,被騙逾兩萬元。被告否認欺詐等8罪受審。
案件編號:ESCC49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