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工程採購員涉冒充總督察,與一名在鸚鵡店結識的失婚婦發展成情侶後,於三個月內藉詞騙款約十萬元,被告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自辯時稱,女友以相士指她餓虎擒羊,認定屬羊的他為真命天子,存錢給他投資。裁判官裁決時指控方證供不足,女事主與鸚鵡店東證供有嚴重分歧,裁定兩項欺詐罪不成立,強調女事主可循民事途徑追討涉款。
三十八歲被告曾志明昨指,事主曾稱相士指她餓虎擒羊,屬虎的她便認定屬羊的他為真命天子,他與事主第二次見面便發生性關係,之前他為處子之身,事主稍後不斷將錢存入他的戶口,以作鸚鵡投資,共約十萬元,其後事主不時向他索錢,並要求五十萬元分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