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根據梁小姐提供的電話號碼,致電找到楊小姐。她先要記者提供手機號碼以核對中獎與否,記者隨便說出一串號碼,她竟說號碼無錯。至於如何領獎,她說可親自持手機SIM卡及身份證,在三日內往上海浦東區東南路一辦公室領取,並說不需收取手續費。記者及後再致電找楊小姐,她連電話號碼也沒有核對,就叫記者到深圳羅湖區華僑北路一辦公室領獎。
但當記者表示不能前往領獎時,她即說可把獎金滙來港,但中獎者要先將八百美元存入一個中銀戶口作滙款費用,並強調非詐騙。
新加坡傳媒上月底已報道有關事件,當地警方在上月底收到近四十人報稱收到該中獎短訊,當地已列作詐騙案處理。報道又引述深圳警方稱,深圳早出現該騙案手法。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劉江華認定「冇咁大隻蛤乸隨街跳」,他提醒市民要警惕,以免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