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中興通訊前董事鮑毓明涉性侵養女不成立 違法當執業律師遭驅逐出境
中興通訊鮑毓明律師性侵美籍
中興通訊前獨立董事鮑毓明涉嫌性侵養女案有結果。(互聯網)
(新增:內容)中興通訊前獨立董事鮑毓明被指性侵養女蘭兒(化名)一案有結果。今日,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女方並非未成年,真實年齡已22歲,與鮑毓明相識時已年滿18歲;而兩人實際是同居關係,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毓明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而他明知不符合「收養」條件,但還自認女方是未成年,仍以「收養」為名與她交往且發生性關係,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和公序良俗,應當受社會譴責。山東省煙台市公安局則通報,經司法行政部門調查,美國人鮑毓明在華期間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決定對鮑驅逐出境。
安徽太和縣委微信公號發佈,針對鮑毓明涉嫌性侵案曝露有關部門在韓女的戶籍年齡變更中,存在的違規辦理問題,太和縣對相關責任人依紀依規進行追責問責,決定對在韓某戶籍年齡更改中負有直接或間接責任的相關責任人12人予以處理。
內媒報道指,今年4月以來,原告韓姓女子(蘭兒)自幼隨爺爺嫲嫲生活,2015年父母租住江蘇南京市,戶籍登記出生日期為2001年8月,實際出生日期為1997年10月。調查發現,2015年3月,韓女與其父親提供虛假出證明和證供,申請更改了出生日期。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已離婚的美籍律師鮑毓明(48歲)在網上發出多條「收養」訊息,2015年10月,鮑還到南京與韓女和其母親見面,確定以「收養」名義開始交往並發展兩性關係。2019年6月,兩人關係破裂。兩人實際同居生活了150多天,因感情問題曾多次發生爭執,鮑聲言並不知道韓女的真實年齡,而民政部門則指兩人不符合法定收養條件。
調查發現,鮑毓明與韓女交往期間,韓女行動自由,與家人、朋友保持聯絡,也在南京上學、生活,她多次報警的同時,以交朋友為名結識和交往其他男性,並未發現被鮑言語洗腦、實施精神控制發生性關係。通報決定,對基層公安辦案不規範責成整改,而安徽省太和縣有關單位違規變更年齡則由交當地嚴肅處理。
另外,北京市司法局通報,擁有中國律師資格的鮑毓明,2006年取得外國國籍後隱瞞不報,仍以專職律師身份在中國執業,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9月11日,北京市司法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依法吊銷鮑的律師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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