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警案】黃明志不爽判決暗罵 反被評有教唆殺人嫌疑

蘋果日報 2020/05/02 16:38

思覺失調黃明志

大馬歌手黃明志就一宗台灣鐵路警員在車廂內為保護乘客被一名男子刺斃案件,法官因考量疑犯患有思覺失調症,因而判決無罪,事件引起社會譁然。黃明志對判決非常不爽,今日在社交平台發文:「交中國女朋友,分手了,她會在微博發文寫死你。交馬來西亞女朋友,分手了,她會ScreenShot放FB唱衰你。(有時還可以PM小三裸照)。交香港女朋友,分手了,她會在馬路上賞你14個巴掌。交新加坡女朋友,分手了,她會跟你說 『You want to fight, fight lah』交台灣女朋友,分手了,你馬上先一刀砍死她就沒事了,法官OK的。」
文中暗諷最近哄動全城的羅志祥(小豬)與周揚青桃色事件,還有多年前港女狂摑花心男友14巴掌等事件,不過因他在文中指「砍死台女友沒事」,而遭大批網民留言批評他的黑色幽默不妥當,甚至有教唆殺人嫌疑,網民指:「這樣是在加深刻板印象與歧視,知道你有在關心台灣很令人欣慰,但是方法不對」。另有網民借早前香港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就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的判辭,嘲諷:「台灣法官不及香港法官,在香港拿兩把刀砍傷三人,其中一人甚至命危,香港法官不僅認為砍人的不是故意,還會讚你有高尚情操」。
而黃明志對於在FB發言引發軒然大波,今日回應表示:「台灣是我的第二個家鄉,也是我求學和音樂實現夢想的搖籃,在讀書的時候,鐵路警察曾經幫助過我。有一次在台北車站發現皮包不見了,沒錢搭車回桃園,後來遇到好心的鐵路警察主動跟我攀談,我告訴他我的處境,他二話不說便借我錢回家,我要留他電話打算下次還錢,但他什麼也不留就走了,讓我很感動。法律和醫療的事情我不懂,只是看了李警員的新聞,覺得悲痛又無奈。我原本只是想寫一篇貼文發表對這整件事情的想法,沒想到引起了那麼大的反應,希望大家冷靜,我只是透過個人的FB抒發一下自己的情緒,但每個人表達的方式不同,在此鄭重說明絕無不尊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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