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主席史坦尤如NBA這大家庭的家長,態度專橫,指導球員如何穿衣(上季實行的服飾規條);或者勸喻球員不要攜槍上街,以減少出事的危險性等等。筆者「舉腳」贊成史坦的禁攜槍械之言,甚至有衝動鼓勵他向美國政府反映藏槍的危害性。至於甚麼衣着規條,本人認為只是雞毛蒜皮,根本不值花時間詳談,立例管制更是無謂。
談到挑戰球證執法要吃技犯這新例,卻是霸道之舉。NBA是何等激烈的比賽,球員碰撞難以避免,對球證的判斷亦難免有爭拗。要知球證亦是凡人,凡人皆有錯也,那麼為何不能提出質疑、爭辯?球員和教練的抗議、不滿,正正代表他們對比賽的認真、執着,這不是聯盟可貴勝人之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