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公園電梯發生傷人事件。去年9月,一名3歲男童與母親和祖父到海洋公園遊玩,乘搭落山的扶手電梯時,穿著膠製密頭涼鞋的左腳誤被捲入電梯旁的罅隙,電梯並沒有自動停止運作,三隻腳趾被夾傷,其中一隻更嚴重壞死需截斷,現仍需進行手術治療。男童祖父形容,當時孫兒整隻腳掌被電梯卡着,身體一直被電梯拖着下行,最後其母親強行把男童的腳掌拉出,一名內地遊客協助帶男童到救護站求助,救護車在20分鐘後才到達。
男童先後接受四次手術,留院20多天,更停課三個多月。家屬質疑為何扶手電梯在有異物被擠夾時,沒有自動停止運作,而且救護車在事件發生20多分鐘後,才趕到現場。
家屬質疑海洋公園職員為何未有即時報警,並透露園方曾提出願意賠償10萬元,但不容許他們披露事件,家屬拒絕接受。家屬要求機電工程署徹查肇事扶手電梯在意外時未有停止運作的原因,並要求園方作出道歉及賠償。
協助家屬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園方應加強對園內扶手電梯的宣傳工作,亦應考慮逐步更換舊型號的扶手電梯,防止意外再次發生。
海洋公園發言人表示,早前是基於友好善意的協助及不影響法律責任的情況下,提出給予10萬元的應急金,希望能對蔡小朋友及家人提供一點幫助;公園從未阻止受傷男童家人向外界披露上述事件,而這筆應急金並不代表公園在上述事件中承認任何責任,亦不取代或影響日後的索償安排。
發言人又指,根據閉路電視紀錄,意外發生於下午1時正,而海洋公園當值職員於下午1時03分看到受傷男童及其親人。為免延誤受傷男童接受急救,當值職員首先護送受傷男童及其親人前往就近的救護站,並於抵救護站1分鐘內召喚救傷車。